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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宾市口腔执业医师现场审核有关事项公告

2020年宜宾市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发布,详情如下: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结合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经研究,宜宾考点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定于2020年3月30日-4月10日进行。为确保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同时,高效有序完成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工作,有效减少人群聚集,现场审核工作采取分时段、分县(区)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审核依据

依据《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生部令第4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以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有关规定。

二、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审核时间

1.2020年3月30-2020年4月10日(4月4日-6日节假日除外)。

2.各县(区)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2020年宜宾市口腔执业医师现场审核有关事项公告

2020年宜宾市口腔执业医师现场审核有关事项公告

(二)现场审核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咸熙街26号

三、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按照时间安排表参加现场确认,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体温测试,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考生可进行现场报名审核。

(二)现场审核主要是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本人照片采集、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及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现场审核不接受补报名。

(三)所有报名资料要完整、清晰,提交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其复印件均由所在医疗机构盖公章。

(四)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证上注册的医疗机构名称与报名提交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名称务必一致;变更注册地点的需要提供首次注册证明,执业时间应连续不间断。

(五)身份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与毕业证务必一致。不一致者,需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规定年限内涉及多家医疗机构的,需每个医疗机构出具《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并盖单位公章。

(七)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两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执业年限计算:以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注册之日起到8月31日止)。

(八)试用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必须是与报考类别相同的执业医师。

(九)凡经查实使用伪造证件或证书报名的考生,将分别通报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和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时两年内不得报考且报名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十)部队现役考生统一使用身份证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一)报考中医类别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十二)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认真逐字核对,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该信息将用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18〕142号)文件要求,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为:249元/人;中医类别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为:247元/人;口腔、公卫、部队类别考生报名时需同时缴纳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费用,其中: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417元/人、执业医师545元/人;公卫、部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377元/人、执业医师505元/人。由于暂未开通网上缴费,为提高报名效率,请考生尽量自备零钱前来报名。

五、其他相关说明

联系电话:0831-8220874

有关报名及考试规定请登录医学考试中心网址:http://www.nmec.org.cn,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NMEC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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