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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药学职称知识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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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4.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1)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2)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3)给药途径:应根据感染病症的轻重程度选择合理的给药途径。①轻症感染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②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

(4)给药次数: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5)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6)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

(二)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的原则

(1)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3)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2.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原则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2)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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