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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京师杏林医学考试网就2020年公卫执业医师实践技能第二站这一部分的知识点进行了总结。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

判定依据

1、新启用的水井未经消毒处理及水质检验

2、病人发病时间与启用新井时间一致

3、在同一供水范围内居民发病

4、供水井卫生防护差

5、进一步确诊依据:采集的饮用水水样检测与患者粪便检测到同一种致病因子

控制干预措施

1、立即停用水井,彻底消毒水箱,排水管、泄水管和下水道断开,饮用水和消防水不能合用一个水箱

2、彻底治疗病人

3、增设消毒设施

4、对供水系统进行过量氯消毒

5、加强卫生宣传,注意个人卫生

6、加强饮用水检测

7、改善水井周围卫生防护,达到卫生要求

采取措施后评价

1、采取措施后疫情是否得到控制

2、水质化验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水井周围卫生防护是否改进达到要求

撰写调查报告内容

1、饮用水污染引起的腹泻发生的经过

2、饮用水及病人粪便检测结果

3、污染事故原因分析

4、处理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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