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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调整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


关于调整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调整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54号)精神,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由原计划10月14、15日,调整为11月18、19日。考试科目、考试内容不变。准考证打印时间随之调整为11月9-16日。请广大应试人员相互转告,并及时调整备考安排。

  如因考试时间变化,应试人员提出不参加考试的,所缴纳的报名费用将予以退还。原则上,应试人员可于10月16-20日,持身份证原件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填写《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退费申请》(《退费申请》由各市考试机构统一印制供应试人员索取),集中办理退费手续。申请退费应试人员所缴纳的报名费用,将通过返还其用于网上缴费银行卡的方式予以退费。

  特此通知。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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