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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执业药师《药学综合》:不宜用热水送服的药物|医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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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用热水送服的药物

(1)助消化药

含消化酶的药物,70℃以上即失效,不宜用热水送服。

(2)维生素类

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的性质不稳定,受热后易被破坏而失效。

(3)活疫苗

脊髓灰质炎糖丸等应用凉开水送服,避免引起疫苗失活。

(4)含活性菌类药物

如乳酶生、整肠生等,该类药物遇热会引起活性菌被破坏,因此不能用热水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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