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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杏林|2021年公卫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第二站考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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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案例:学校发生介水传染病疫情后如何如何处理?(7分)

解析:饮用水污染事件的特点

1.病例的出现可呈集中暴发态势,短时间内出现大量病例,病例症状体征相似,潜伏期相似。

2.病例或受影响人群与与供水范围一致。

3.饮用水有明确的污染来源,饮用水水质恶化。

4.采取控制措施,去除污染源后,病例停止出现。

事件的处理  污染事件的处理原则:去除污染源,切断污染途径,保护人群健康。

1.污染的控制

(1)当确定生活饮用水被污染时,应立即上报,停止供水,通过各种媒体通告人群在事件未解除前,不得饮用被污染的水。

(2)启动临时供水措施,在启用应急储备水源或采取临时送供生活饮用水时,对送供的生活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做好输送水管道、送水车、储水容器的清洗消毒,以及送供水人员的健康管理。对送供水过程进行全程监控,防止水质污染。

(3)初步分析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时,应协同有关部门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去除污染源,切断污染途径,减少、控制和消除污染物污染的范围及程度,如停止排放、关闭闸门、打捞污染物、管网修复和清洗消毒、切断与非饮用水的直接连接等。当确定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时,应通知供水单位及时调整水处理工艺,强化净化效果;当确定生活饮用水管网被污染时,应改造管网,并对管网进行修复和清洗消毒。

(4)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情况,制定水质应急监测方案,增加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或分散式供水的监测样本数量和监测频次,加大监测力度,及时掌握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污染现状、趋势和动态变化。

(5)对于生物性污染事件,为防止可能出现的继发性介水传染病,尤其是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发生,加强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受害者对症治疗,人群预防性服药,加强健康教育,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中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当污染控制后恢复供水前,应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供水前,提醒人群使用饮用水前,必须将管道内滞留的水放尽后,才能正常使用。

2.人群的保护

(1)首先是停止饮用受污染的水,供应替代饮用水(临时管道、水车送水、桶装水、瓶装水等)。

(2)当生活饮用水污染危及人群健康时,应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对可疑供水污染区域内的高危人群,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性服药,必要时进行医学观察。

(3)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类宣传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把握正面引导原则,消除公众恐慌心理,维持社会正常秩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来源: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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