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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杏林|辽宁省关于202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践诺情况抽查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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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践诺情况抽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21〕25号)要求,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已签署《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报考人员进行抽查。

经查,刘盼等599人(名单附后)在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免试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进行核查等情形,拟给予上述报考人员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处理。

公示日期:2021年9月18日至9月27日。

公示期内,被公示人可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核查未予支持的,按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附件: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公示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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